亲,双击屏幕即可自动滚动 超级逃犯, 第五十四章 绝杀(下)-主角扮演逃犯的小说免费阅读

第五十四章 绝杀(下)-主角扮演逃犯的小说
    蹲地据枪的高小义目送着猫腰前进的副队长贾亮,枪口指着洞口。

    理论上讲,如此近的距离,用步枪或者手枪比用狙击要方便得多。但做为第二特别行动小队中专门的狙击手,并没有为高小义配备突击步枪。制式的93手枪倒是有一把,但比起手枪,高小义还是觉得手中的88狙要亲切和可靠得多。

    如此近的距离,即便是盲狙,高小义也有十足的信心击中目标。

    高小义看着贾亮渐渐靠近洞口,先是用脚将洞口的遮挡物踢掉,过了一会儿,又用枪朝洞内连开了五枪,然后突然一窜,便入了洞。

    “漂亮!不亏是队长!”高小义心情激荡,突然就兴奋起来,心想:这下结束了。那家伙多半也没命了吧?贾亮的近身格斗在整个小队都是数一数二的。被贾队近了身,还不是三五两下,分分秒秒的事情?

    虽然心中高兴,但高小义也没忘记一个狙击手应有的职责,枪口始终不离3o米外的洞口。

    没有枪声,说明凶手这期间没有机会开枪;也说明贾队也没有机会用枪或者没有必要用枪。那么就只有两种可能:凶手要么被贾队给击毙了;要么来不及开枪就被贾队给制服了。

    不管哪种情况,贾队都应该很快的给自己一个信号,然后自己解除封锁,然后进洞。

    但大出高小义意料的是,时间过了差不多有五分钟,高小义都没听见贾亮搞定的信号。

    “难道贾队出了什么意外?”高小义的心中有了不好的预感。

    5分钟过去了,没有信号,1o分钟过去了,没有信号,2o分钟过去了,还是没有任何信号……高小义的心渐渐的沉到了深渊,心中一片冰凉。到了这个时候,他才幡然警悟:

    贾亮遇害了!

    而一想到对方一枪未,在不声不响之间就将队中的高手给终结了,高小义的心中就有些毛:

    这是怎样的一个人,究竟要厉害到何种程度才能办到的事啊!

    冷汗抑制不住的从高小义的头顶,后背以及手心中冒出。从眼角眉梢留下的汗水甚至把他的眼睛都给迷糊了,高小义都不敢有丝毫动作,只能将双眼大睁,目不转睛的盯着洞口处的动静。

    在这场无声的对决中,高小义似乎跟王欢心有灵犀,此时此刻,他也想到了《枪王》这部他非常喜欢的电影,不过镜头却有些不一样,里面有句台词此时反复的在高小义的脑海中盘旋:

    “……现在,你终于明白真正的高手站在背后所带来的压力了吧!”

    一想到贾亮现在有可能已经变成了一具冰冷的尸体,高小义据枪的双手就有些抑制不住的颤抖,双目变得通红,呼吸也有些紊乱。高小义不知道自己还能坚持多久,只是觉得下一刻,他自己就有可能崩溃掉。

    就在那种拔腿逃跑的念头越来越强烈,差点将其淹没的时候,从洞口突然飞出了一具身影,高小义几乎是想也不想的扣动扳机,子弹在火药的推动下迅出膛,只用了不到o.o3秒,便击中了从洞口飞出的人体。

    但接下来,高小义就感到从据枪的左手臂上传来一股大力,根本来不及有丝毫反应,紧接着就感到胸口被人狠狠的捶了一锤,然后是右边肩膀,跟着又是胸口,头上的凯夫拉防弹头盔,最后,一颗从眉心处飞入的子弹让高小义坠入了永久的黑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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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站在已经不能动弹的高小义身边,王欢低着头,用枪指着高小义的头部,扣动扳机,又开了一枪,然后才关上保险,将手枪插入腰间的枪套。

    王欢将高小义,88大狙以及旁边的一个已经上好弦的狙击弩先后搬到山洞内。

    几乎已经成了一种习惯,王欢从高小义的身上摸出了一把装满子弹的93自动手枪,两个按满子弹的弹夹,一把警用格斗匕。

    又用脚丈量了一下高小义的身高,感觉跟自己差不多高矮,于是脱下高小义的作战服,将裤子和靴子穿在了自己的身上;而高小义的衣服因为中过几弹,一些地方被打烂了,王欢并没有将其脱下来,而是走到贾亮的身边,拔了他的作战服和防弹战术背心。

    换了一身特p反恐装备的王欢正了正头上的凯夫拉反弹头盔,系上下巴处的系带,原地跳了跳,伸腿伸脚打了几拳,感觉是相当的不错。

    “不愧是精英的装备,纳税人的钱没白花!”王欢暗自赞叹道。

    将缴获的两把93自动手枪按满子弹,关上保险后插入大腿处的枪套,然后站直,双手下垂,心中暗自喊了声:

    “射击手,准备好了吗?”

    “准备好了!”另一个声音回答。

    于是,只见黑夜中两只完美无缺的玉手如闪电般迅拔枪,抬枪,扣扳机,整套动作酣畅淋漓,迅捷无比,如果有人计时的话,肯定会吃惊的现:

    竟然还不到o.o2秒。

    王欢的两个食指穿进手枪的机括,手腕一震,耍了耍枪花。刚才点杀高小义的7枪,让王欢对93手枪的后座力已经完全适应了,对于整个枪的控制,也达到了一般人即便练一辈子都难以企及的高度。他想,如果现在面对高小义再来一次的话,那么他百分之百的有那个信心可以一枪暴其头。

    毕竟,与控制一把小而薄的飞刀相比,握住枪直接扣扳机的难度要小得多得多。

    甚觉满意的王欢把两只枪插回枪套。4个弹夹则放入胸口战术背心的口袋内,3个满弹匣,一个只剩下了2。

    于是,到目前为止,王欢有了3把93手枪(含装满子弹的弹匣),6个备用弹匣,其中5个全满,一个还剩2,共计子弹122。

    最后王欢拾起了从外面捡到的警用狙击弩和88狙击步枪。狙击弩是个好东西,可以百米之内杀人于无形。但王欢手中已经有了5o米内例无虚的飞刀,那么狙击弩的用处对他来说就有些画蛇添足了,而且太大,不便于携带,弩箭也不容易补充。于是,王欢放弃了将狙击弩带走的打算。

    而88狙击步枪王欢就不打算放过了。这可是个好东西,七八百米外可取人级,一般人哪里有可能搞到手?所以,虽然笨重,备用弹药也只有2o,给王欢带来不少负担,他还是决定带着这把远程武器。至少,当后面的追踪者得知他手中有了狙击枪,会让他们更加顾忌不是?

    刚才的枪战,前后十几声枪响,让王欢明白,肯定会引起地上两人同伙的注意。五顶帐篷,他可不认为会只住了地上这两个。至于为什么只有这两人跟到了这边,那肯定是几人分头追击去了。

    王欢并不知道地上两人的同伙是什么时候分开追击自己的,现在距离自己还有多远。所以,在将两人里里外外全部搜刮了一遍之后,他决定马上离开这个是非之地,虽然现在才是深夜12点,夜间行路多有不便,但为了以防万一,离开,是目前最好的选择。

    不过,在离开之前,王欢做了些收尾的工作。先是将高小义和贾亮二人的尸拖出洞外,从半山腰滚下山去,然后搬开小洞前的石头,给银毛小狗留出通道。虽然对已经死去的两人没有什么好感,但作为同类,王欢还是不想两人的尸被银毛小狗归家的父母吃掉。

    最后,在离开之前,王欢用树枝、杂草将山洞挡个严实,避免有人从外面现,给银毛小狗带来无妄之灾。

    做完了这一切之后,王欢背上背包,看了看腕表上的指南针,继续朝着神农架的深处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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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感谢“法西丝,王笑,日行一善-999,酷的想自杀”四位兄弟的打赏。

    没记错的话,今天席子的这本《逃犯》将从新书榜下榜,没收藏的朋友收藏一下吧。不然,以后可能就淹没了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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